4月23日,證監會對國家發展改革委移交的34個企業債券項目依法履行了注冊程序,同意核發注冊批文。首批企業債券發行擬募集資金合計542億元,主要投向交通運輸、產業園區、新型城鎮化、安置房建設、農村產業融合發展、5G智慧城市和生態環境綜合治理等產業領域。
證監會、發改委近日發布公告,明確了企業債發審歸口證監會的過渡期安排,期限為6個月,過渡期結束前,證監會將及時向市場公告企業債券管理的整體工作安排。
業內人士指出,此次企業債券發行審核職責調整,目的是推動理順債券管理體制,強化資本市場監管職責。企業債券發行審核職責劃轉,將有利于推動企業債券與公司債券協同發展,更好服務實體經濟,強化債券市場服務國家重大戰略功能,更好助力提高直接融資比重,全力服務經濟高質量發展和構建新發展格局。
證監會表示,下一步加強與國家發展改革委的工作協作,繼續平穩有序做好企業債券發行審核職責劃轉工作。穩妥推進企業債券發行審核注冊,加強監管和風險防范,促進企業債券市場平穩運行,充分發揮企業債券在支持國家重大戰略、建設現代化產業體系等方面的重要作用,更好服務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和穩增長大局。
緊鑼密鼓推進企業債審核職責調整
目前企業債券與公司債券在發行人結構、投資者結構、信息披露、發行條件等方面已大致趨同。
企業債券發行注冊制實施以來,形成了“1家受理、2家審核、集中注冊”的管理體制,即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(以下簡稱“中央結算”)負責統一受理,中央結算、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(以下簡稱“交易商協會”)分別負責審核,國家發展改革委在公告發布前負責注冊。
權威統計顯示,截至4月22日,存量企業債券共2900余只,存量規模約3.98萬億元(含鐵道債1.88萬億元)。企業債券期限相對較長,以5-7年中長期為主,符合重大項目投資周期較長的特點,是企業籌集中長期資金的重要工具,在服務實體經濟和支持國家戰略實施、重大項目建設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。
記者了解到,3月10日,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審議通過以來,證監會與國家發展改革委密切溝通協商,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、國務院關于機構改革的重要決策部署,把企業債券發行審核職責劃轉作為一項重大政治任務,抓緊組織研究,無縫對接,本著更好服務實體經濟、更好支持企業發展的原則,先設置過渡期,對過渡期工作作出安排,盡快啟動企業債券發行審核職責劃轉相關工作,讓企業債券運轉起來,穩定市場預期。
過渡期安排僅是第一步
據悉,過渡期安排只是企業債審核劃轉的第一步,后續還將有多項改革舉措待出,多個重要節點落地,包括抓緊修訂完善企業債券相關制度規則體系,為依法履行職責提供制度保障。
4月23日,證監會對國家發展改革委移交的34個企業債券項目依法履行了注冊程序,同意核發注冊批文。首批企業債券發行擬募集資金合計542億元,主要投向交通運輸、產業園區、新型城鎮化、安置房建設、農村產業融合發展、5G智慧城市和生態環境綜合治理等產業領域。
多位市場人士認為,從審核流程來看,證監會監管的債券體系審核流程較為透明,審核時間相對較短。未來,企業債券的整體審核流程有望提速。不過,盡管企業債券的發行人和公司債券的發行人重合度很高,但企業債券審核更看重募投項目,所以審核標準或依然不同于公司債。
記者從業內人士處了解到,在過渡期內,證監會堅持“穩字當頭、最小化變動”的原則,過渡期“三不變兩調整”讓企業債券運轉起來
一是繼續保持“三不變”。過渡期內,保持審核機構不變。證監會繼續指定中央結算公司負責受理工作,指定中央結算公司、交易商協會負責審核工作。審核標準不變。公告明確,公開發行企業債券的發行條件、信息披露及申報文件格式內容、報送方式等事項,按照現有企業債券相關規定執行。托管交易市場不變。公告指出,企業債券仍在中央結算公司、中國結算公司登記托管,在銀行間債券市場、交易所債券市場掛牌交易。
二是堅決落實企業債券發行審核職責劃轉要求,穩妥做好“兩調整”,確保劃轉工作有序銜接。按照機構改革的部署要求,根據《公司法》《證券法》《企業債券管理條例》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貫徹實施修訂后的證券法有關工作的通知》等有關規定,穩妥作出“兩調整”:第一是企業債券注冊機構調整為證監會,由審核機構統一報證監會履行注冊程序。第二是企業債券的監管和風險防控職責,由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、證券交易所、登記結算機構、中國證券業協會等依法履行。證監會將加強與國家發展改革委、地方政府的溝通協調,切實履行好監管主責主業,維護債券市場穩定運行。